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中山大學法學教授徐正戎今年3月在高鐵左營站被發(fā)現(xiàn)持偽造驗票章蓋過車票出站遭逮,高雄地檢署懷疑他為省掉1000多元車資,技術性越站乘車,因是詐欺累犯,雖然金額不高仍依偽造文書與詐欺未遂起訴。
徐去年遭檢舉詐領“國科會”補助帶職帶薪到法國,檢方處分緩起訴1年,緩起訴至今年10月滿期,徐因貪高鐵車資,檢方撤銷緩起訴送高雄地方法院審理。
昨天徐正戎的手機關機,中山大學表示,徐已借調(diào)聯(lián)合大學,至今年7月期滿,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聯(lián)合大學秘書室法制議事組長羅詩欽表示,校長已知道此事,指示深入了解全案來龍去脈后,再依相關規(guī)定做適切處置。
徐正戎是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中山大學研究所教授,2011年借調(diào)聯(lián)合大學擔任人文與社會學院院長,還曾在憲法法庭被大法官指定為鑒定人。
今年3月21日下午4時許,他搭高鐵在左營站出站欲通過人工閘門,驗票時被發(fā)現(xiàn)拿的車票為晚上10時45分車次車票,徐辯稱提早搭車,但站方查覺他的驗票章不對勁,通報處理。
高鐵指出,越站乘車視為違規(guī)乘車,依違規(guī)情節(jié)會根據(jù)旅客須知加收車資,一般乘客越站大多會主動向站方提出補票,“逃票”例子不多。
但這起案件事后查無徐在臺南站搭車監(jiān)視錄像畫面與上站紀錄,又認定蓋在車票背面“臺南車站驗票章”是偽造,報請鐵路警察偵辦。
檢警查出,徐3月21日下午1時56分在高鐵臺北站購買臺北至板橋車票后上車,一路坐到左營站卻改拿臺南發(fā)車的車票出站。
徐庭訊辯稱,搭車前2天,在臺北站想買南下至左營車票,遇到身分不詳男子建議,可買臺北至板橋及臺南至左營兩段票替代,他聽從對方意見買臺南至左營車票,再由對方幫他“處理”。
徐男說,取回車票時沒看到背面有蓋章,事后也補足車資,沒犯罪意圖。檢方問他,身為法學博士怎么會聽從陌生人建議?徐語塞無法回答。
檢方認定他只買臺北至板橋、臺南至左營兩段票合計195元,臺北至左營車資1630元,價差1435元,雖懷疑偽章是他自己蓋,但因沒證據(j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與詐欺未遂罪起訴。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徐在2003年申請“國科會”補助帶職帶薪到法國,去年遭檢舉詐領經(jīng)費,調(diào)閱出入境紀錄,發(fā)現(xiàn)他本該留在法國半年,卻在出境后兩星期就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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