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女性在職場熬出頭了。據(jù)臺“勞委會”對去年女性勞動者的統(tǒng)計顯示,臺灣女性在政治、經(jīng)濟領域的參與狀況大幅提升,比例達23.2%,優(yōu)于日本、韓國的11.1%、11%。女性主管人數(shù)比10年前大幅增加58%,去年女性主管人數(shù)達9.8萬人,而10年前才6.2萬人。
數(shù)據(jù)顯示,臺灣女性民意代表、主管及經(jīng)理人員比率是23.2%,公務部門高階女性主管,“簡任”(公務員等級)高階官員比率增加11.23個百分點;“薦任”的女性比率不但過半,還首度超過男性。
以臺灣“勞委會”為例,第9職等以上的主管職員中,男主管28位,女主管34位。即使是陽剛的警界,投入警察工作的女性也從10年前的3.13%增加到6.44%。
臺灣公務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1至第14職等,以第14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1至第5職等;薦任為第6至第9職等;簡任為第10至第14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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