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被臺灣民眾稱為“史上第一女貪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因涉嫌長期收賄包庇賭博性電玩業(yè)者將近7年時間,累計收賄次數(shù)達81次之多,不法金額超過新臺幣2300萬,而在去年11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經(jīng)特偵組偵結后,在今(8)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聲請法院從重判處“最嚴厲之刑”,并褫奪公權,以期有效懲儆并資矯正。
特偵組檢方表示,賭博性電玩業(yè)者施永華,在1996年間透過當時臺北縣警察局(現(xiàn)改制為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介紹認識了陳玉珍,雙方家庭經(jīng)進一步來往后,建立良好關系;因此當施永華于1999年間申請經(jīng)營的電子游戲場被駁回后,隨即向陳玉珍求助,并承諾會按月給付賄款。
雙方經(jīng)溝通后達成協(xié)議,施永華自1999年12月起,每個月以25萬新臺幣按月賄絡陳玉珍,換取檢警護航經(jīng)營賭博性電玩;而陳玉珍雖然在同年 6 月 15 日已從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升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仍舊透過原本熟識并有交情的檢警人脈,支持施永華經(jīng)營賭博性電玩。爾后,陳玉珍一路調(diào)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最后更高升高檢署檢察官,但不法收賄、包庇情事,卻從未中斷。
特偵組檢方在歷經(jīng)2年時間偵查后,認定陳玉珍所涉貪瀆等犯行事證明確,為歷年來司法官涉貪層級最高,偵結后依法提起公訴,聲請法院從重判處“最嚴厲之刑”,并褫奪公權。而這也是特偵組繼陳水扁案件后,第二次對被告聲請求處最嚴厲之刑。
不過,由于目前在押的陳玉珍,羈押期限將在下周期滿,因此起訴后是否會繼續(xù)羈押,還是獲得交保,仍然充滿變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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