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曾榮獲臺灣民族藝術(shù)薪傳獎的83歲布馬陣大師林榮春,涉嫌性侵有精神障礙的女學徒,被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判處2年徒刑。
林榮春從1997年起在宜蘭某康復之家義務教授布馬陣,認識被害女子。在2011年3月,林榮春騎車載這名女子回到員山鄉(xiāng)住處,還聲稱“我的弟弟很硬”。但被害人適逢生理期,林榮春改以手指性侵。被害人擔心懷孕求助室友,才揭發(fā)這起惡行。
臺檢方認為,被害人雖有情感性精神分裂癥,并持有重度精神障礙手冊,但經(jīng)治療與康復之家的社工觀察后,確認不會有妄想或幻覺,因此排除她誣陷林榮春的可能。
法官認為,林榮春免費為康復之家的精神病患教授技藝,卻為了一時性起侵犯女子,且堅不認罪還拼命卸責。法官考慮林榮春年滿80歲,且是以手指性侵,依臺相關(guān)規(guī)定中的趁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林榮春獲知判決后堅決否認犯行,只承認他有拍女學員屁股,更批評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審查過程有瑕疵。(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責任編輯: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