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市5年前曾發(fā)生槍殺案,陳姓幫派分子開設(shè)賭場,想邀友人前來捧場,卻因賭場地點太遠而爆發(fā)口角,雙方聚集大批幫派分子在街頭談判。陳姓男子在街頭開槍,引起雙方互相掃射,一人當(dāng)場被擊斃。陳姓男子殺人后逃亡5年多,日前被緝捕到案。臺北地院審理后,以殺人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0年。
臺北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開槍只是想嚇唬對方,沒打算殺人。但法院認為,陳男朝著人群開槍,可預(yù)見到會造成傷亡的后果,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法院考慮到陳男事后已賠償被害人家屬250萬新臺幣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請法院從輕量刑,故以殺人罪最輕刑罰判陳男服刑10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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