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竟對女友潑硫酸毀容報復,日前遭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男子即將在入監(jiān)服刑前,疑似畏罪,竟在汽車旅館內(nèi)燒炭自殺身亡,現(xiàn)場還留下一封遺書。他在遺書提到自己不愿坐牢,且擔心自己從此會與社會脫節(jié),因此選擇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
據(jù)報道,男子林建彰(38歲)不滿當時考取幼教系的同居吳姓女友,以課業(yè)為由提出分手,他持鋼杯裝滿硫酸,竟朝女友的臉部潑灑,造成吳女臉部灼傷毀容、右眼失明和嗅覺全失。
警方事后逮捕林男,但他堅決否認犯案,法官認為他事后毫無悔意,依重傷害罪重判12年。林男擔心自己即將入獄服刑,17日跑到臺中市一間汽車旅館燒炭自殺,警方獲報后趕往現(xiàn)場,男子已無生命跡象,F(xiàn)場還有遺書,要求交給兄長。
林男在遺書寫到,拜托家人幫忙照顧3名子女,并擔心自己如果關了12年再出來,“快50歲了會和社會脫節(jié),我真的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遺書內(nèi)容看得出來死意甚堅,還交代遺產(chǎn)和后事處理,請求兄長原諒他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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