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位76歲老翁郭某因細故恩將仇報,到為他張羅住處、曾任村長的邱某家中縱火,燒死邱妻和兩名不滿15歲的孫子、孫女;臺“最高法院”28日判決郭某死刑定讞,郭是目前臺灣最老的死刑犯。
“郭某一條爛命,換我們家媽媽及兩名子女的寶貴生命,完全不值得!奔瘟x縣溪口鄉(xiāng)民代表邱淑玲獲知判決結果,表示“總算還我們一個公道”。她說,郭死刑定讞,“早就該這樣判了”。
判決指出,郭某原本向邱某的堂弟租屋,1998年付不出房租。邱某見郭無處可住,向鄉(xiāng)公所商借活動中心,自費隔出一間房間讓郭免費居住。
郭某認為,邱某每月應給他新臺幣3000元薪水,邱未理會;郭又懷疑邱不幫忙申請老人年金、貧戶補助,積累怨恨。去年6月11日凌晨,郭前往邱家縱火。邱外出逃過一劫,但妻子邱盧月娥及孫子孫女被大火燒死。
一審判決郭某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因為郭在法庭上曾嗆邱某“沒燒死你,不甘愿,有機會再報復!”二審認為郭已達“逆我者亡”的程度,獲假釋可能再犯,改判死刑。臺“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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