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國民黨籍民代李慶安被控“擁有美國國籍”案,法院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刑2年。李慶安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她無罪,全案定讞!
據(jù)報道,全案源起于多名民進黨黨籍民代2008年3月向臺北地檢署遞狀,指控李慶安“擁有美國國籍”,已涉?zhèn)卧煳臅柏澪!?/p>
臺北地檢署2009年9月起訴李慶安,指李慶安擔任一屆臺北市議員及3屆民代期間,故意隱瞞“擁有美國國籍”身份,詐領(lǐng)薪資新臺幣1億余元,但因檢方認為她的公職身份一開始就無效,不構(gòu)成貪污,以詐欺罪起訴。全案一審時,臺北地方法院依4個詐欺罪,合并判她2年。李慶安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她無罪,全案定讞。(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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