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位湯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找征信社跟蹤后,拿到妻子與外遇對象的性愛照,征信業(yè)者還發(fā)現(xiàn)湯妻和兩名男子到臺南旅館投宿,湯竟把兒子叫到計算機旁,威脅妻子寫下這三個男子的姓名,不然就要讓兒子看母親的性愛照片。
湯妻為了不讓兒子看到自己性愛照,只得寫下劉姓、陸姓與黃姓三個名字,湯一口氣將四人告上法院,但檢方查出,陸、黃兩人是湯妻的同事,去臺南的旅館投宿是去談生意,26日對兩人不起訴。
湯妻告訴檢察官,她與兩個同事去臺南談生意并投宿旅館,征信社竟然告訴她丈夫,她與兩同事也有染,她已經寫出外遇對象劉姓男子的名字,但丈夫硬要她交出另外兩人,她不得已寫下兩個同事的名字,沒想到害同事被告。
據(jù)查,無業(yè)的湯姓男子,近年與妻子張姓女子感情不睦,雙方還簽下離婚協(xié)議書,但并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去年四月,湯在妻子手機發(fā)現(xiàn)不明電話,于是找征信社跟蹤,去年十月底,湯拿到妻子與劉姓男子的性愛照。
湯并根據(jù)征信社跟蹤,得知妻子在去年十月中旬與兩名男子投訴臺南一家旅館,因此堅信妻子在外有三個“男小三”,逼問妻子拿的三男的名字后,一口氣連同妻子一起提告。
檢方調查時,張女坦承與劉因為業(yè)務往來,曾一時“意亂情迷”發(fā)生性關系,她也坦承性愛照男女主角就是她與劉,兩人都被妨害家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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