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中通社報道,去年1月,臺灣一名婦人打著“行政院長”吳敦義外甥女的名號,到處騙人投資,至少37人上當,被詐騙金額高達七千多萬元(新臺幣,下同)。士林地方法院2日宣判,認為這名婦人利用他人的信任蓄意詐騙,讓很多人生計陷入困境,因此重判6年半的徒刑。
臺檢方調查,這名在淡水開精品店的洪婦因借錢投資花崗石生意失敗,銀行、親友逼債甚急,她竟歪腦筋動到“行政院長”身上,假冒吳敦義外甥女,聲稱手頭有許多“政府”部門的工程,包賺不賠,提供眾親友“插一股、賺大錢”。
報道稱,“吳敦義的名號”實在太好用,再加上洪婦用高收益誘騙投資,她的鄰居親友全部上當,各式各樣的投資標的都有,例如一名莊姓婦人先后投資了電線桿、焚化爐、牛鞭、醫(yī)療顯像機、有機水果等項目,被騙253萬元。杜姓婦人被騙投資顯影劑、眼鏡行、迪化街干貨、水泥、報關行、園藝造景,被“款走”216萬元。葛姓婦人投資鮑魚、腳踏車、公設水溝蓋、南北貨,失金670萬元。
有些被害人不想投資,洪婦就說父母生病要動手術,也騙了10幾萬元;一位被害人說“若非相信吳敦義是她舅舅,我不會拿錢出來!”檢方指出,洪婦承諾的每月紅利、利息,初期還能如期支付,去年1月終因爆發(fā)財務危機而軋不上,無預警結束精品店,去年2月被臺刑事部門拘提到案。
因洪婦的惡劣行徑,檢察官罕見地讓所有被害者都出庭訴說血淚史,而法院認為洪婦利用被害人的信任,使很多人身心、財產(chǎn)重創(chuàng),家庭失和,生計陷入困境,犯后曾一度失聯(lián),迄今未與任何被害人達成和解,惡行不輕,予以重判6年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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