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中縣一對母子6日到彩券行買臺彩發(fā)行的“拉斯韋加斯”刮刮樂,媽媽看準后綴“六”的彩券,卻錯拿到“八”,婦人相信直覺堅持回頭買“六”,結果只花400元(新臺幣,下同),就刮中頭獎200萬元,婦人第一個反應是交代兒子:“回家絕對不能告訴爸爸!”
商店老板“大雄”說,這對母子常來買彩券,每次進店門就會朝店里的金財神拜拜,再摸一摸金蟾蜍,希望財神爺眷顧。6日下午2點多,母子倆又來買彩券,這次是買“拉斯韋加斯”刮刮樂。
老板說,媽媽看準一張后綴“六”彩券,卻錯拿到后綴“八”的彩券,念小學的兒子嚷說“我來刮、我來刮”,拿起“八”彩券就刮;媽媽一瞄,發(fā)現(xiàn)拿錯了,兒子不以為意,邊刮還邊說“八很好,一定發(fā)!”但婦人相信自己直覺,再花200元回頭買那張后綴“六”彩券。
小男孩刮完第一張沒中,再刮媽媽選的第二張,小男孩突然指著彩券上英文問:“媽媽,什么是TOP?”婦人也不懂,拿給投注站老板娘看,才知道“TOP”就是拉斯維加刮刮樂最高獎金200萬元的代號。
這名婦人驚喜地說不出話,兒子則在一旁手舞足蹈,大喊“中獎了、“中頭獎了!”婦人立刻回過神,馬上叮嚀兒子:“回家絕對不能告訴爸爸”。
老板昨天笑說,婦人這句叮嚀說了好幾遍,就怕兒子沒聽進去,猜想她是不想讓丈夫知道自己中了大獎,多了一筆意外之財。他不知道小男孩回家后有沒有透露這個秘密,但婦人中獎后迄今未再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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