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縣某私立大學莊姓講師,在高雄某大學兼課期間和女學生搞師生戀,想要休妻,但他沒藏好自己計算機,被妻子發(fā)現(xiàn)女學生寫給丈夫的電子郵件內容露骨,當做呈堂證據(jù),法官認定他感情出軌,判離婚不準。
“上次和你在217(房間號碼),好快樂,今天卻好孤單”、“今天一直打嗝,好像懷孕也會打嗝,我會不會懷孕?”女學生寫給莊姓講師的情書露骨,讓他難狡辯。
桃園地院調查,莊姓講師在臺北音樂界頗有名氣,和妻子結婚十多年,去年底以妻子不料理家事、不照顧公公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去年三、四月,莊姓講師妻子使用計算機時,發(fā)現(xiàn)女學生寫給丈夫的情書,這才了解丈夫要離婚的原因。
法官審理時,莊妻表示,一年多前丈夫南下高雄某大學兼課,和女學生相戀、還租屋同居,丈夫想娶女學生,才會訴請離婚。通過計算機留下的電子郵件,法官認定該男子感情出軌,判離婚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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