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25歲林姓男子腳踏兩條船,與蔡姓表姐相戀遭家人反對后,另交女友未婚生子,今年3月他接回6歲兒子并結婚。但他仍與表姐藕斷絲連,本月1日涉嫌強拉表姐開房間,經(jīng)表姐暗示報警,警方救出蔡女。
汽車旅館蕭姓主任說,本月1日凌晨1點多,林姓男子拉著蔡女的手表示要開房間,她見蔡女神情有異,感覺被“拖”著走,林付完錢后拉著蔡女往內(nèi)走,蔡女趁機回頭以嘴暗示“報警!報警!”
汽車旅館方面表示,兩人進房沒多久,林打電話到柜臺表示要改為住宿,旅館工作人員以“抄身份資料”為由到房內(nèi)觀察,發(fā)現(xiàn)蔡女衣服被脫光放在床上,她躲在廁所內(nèi),由林獨自應門,他驚覺有異報警,警方救出被軟禁蔡女。
28歲蔡女外形清麗,她指控說,林是她表弟,兩人曾是情侶,今年3月林結婚后仍死纏她,多次酒后打傷她,還闖入她家控制她的行動、砸毀摩托車。1日凌晨她要返家,他卻堵人并強載她到汽車旅館,她要告他傷害、妨害自由、毀損及侵入住宅。
林姓男子說,蔡女是養(yǎng)女,與他沒有血緣關系,兩人熱戀遭家人反對。后來他到臺中發(fā)展,結交女友懷孕。婚后他和蔡女又復合,那天是氣蔡女和別的男人外出游玩,才拉她到汽車旅館冷靜一下。
林姓男子父母到警局探望時猛搖頭嘆氣,林妻則拒絕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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