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一名已婚王姓男子同時劈腿兩名朱姓女子,其中“第三者”與“第四者”相約在王姓男子處談判,其中一人同意情敵支付2.5萬元(新臺幣 下同)“讓渡費”,從此不再與情夫糾葛,但擔(dān)心對方食言,涉嫌持刀押著情敵領(lǐng)錢,路人見狀報警,警員奪刀逮人,對于2.5萬“讓渡費”,有警員笑稱,“行情好像也不怎么樣”。
據(jù)報道,警方調(diào)查,兩名朱姓女子分別為43歲和45歲,其中較年輕的朱姓女子住屏東、已離婚,半年前認(rèn)識王姓男子(50歲),卻不知王姓男子在3年多前就和另一已婚的朱姓婦人交往。
朱姓女子日前發(fā)現(xiàn)王男“劈腿”他人后,認(rèn)為王姓男子太花心,17日傍晚約王姓男子及朱姓婦人談判,由于朱姓婦人不愿退出,朱姓女子要求對方支付“男友讓渡費”,她就退出三角戀情,雙方最后以2.5萬元成交。由于擔(dān)心情敵反悔,朱姓女子押著朱姓婦人騎摩托車載她到鳳山光遠路、大東路口一家銀行提款,有民眾見狀暗中報警,不過被害人因提款機操作失敗,朱姓女子又押著她到另一處地點提款。
警方趕到后喝令朱姓女子放下刀械,朱姓女子不從,警員奪刀將朱女制伏壓制在地,并依強盜未遂罪偵辦。對于王姓男子被女友以2.5萬元“賤價”讓出,有警員開玩笑說,王姓男子雖能“劈腿”兩女,但行情好像也不怎么樣。
[責(zé)任編輯: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