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被控侵占“外交”機密費案,臺北地方法院判其無罪;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9日因“金改”案出庭時,2人把握空檔暢談,露出開庭時少見的笑容。
報道說,扁、珍2人涉及的二次金改及洗錢案,臺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侵占“外交”機密費案獲判無罪的陳水扁,昨天出庭時神情看來也較為輕松,吳淑珍也早早即在法庭內坐定,2人利用開庭前約5分鐘的空檔,并肩而坐、有說有笑。
就金改案情部分,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傳訊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出庭作證,主要針對元大證券合并復華金控過程中,元大馬家委由杜麗萍送至陳水扁官邸的新臺幣2億元,有無涉及不法對價。
杜麗萍表示,2004年間,吳淑珍曾向她提及選舉很花錢,希望元大馬家能給予贊助,并用手比了個“2”的數(shù)字,暗示她其它企業(yè)每年都捐贈數(shù)億元;杜麗萍其后追問吳淑珍“2”是否是指“2億”,吳淑珍則微笑默認。
杜麗萍又說,吳淑珍其后有主動問及元大并復華金順利與否,表示“有什么需要我盡量幫忙”;2006年6月間,她與吳淑珍見面時,吳淑珍第1句話就說“上次沒幫到什么忙,2億你們拿回去吧”,但其后再無提及退款事宜。
針對杜麗萍的證詞,吳淑珍庭末主動要求表示意見。吳淑珍指出,她的確有向杜麗萍說要退回2億元,但并非表示其中涉及對價關系,是由于她耳聞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對于元大馬家的態(tài)度不是很好,“所以我只是在測試馬家的態(tài)度”,看馬家是不是認為她收了錢卻沒交代“部長”協(xié)助。
吳淑珍并表示,杜麗萍等人將錢送至官邸時,現(xiàn)場很多人都幫忙將錢搬到官邸樓上,“如果是贓款,我會請這么多人幫忙嗎?”強調自己對于元大馬家的2億元,只是“過路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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