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灣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今天出庭證稱,當初臺灣國泰集團與富邦集團爭取并購臺灣世華銀行時,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要他傳話給臺灣富邦集團,希望臺灣富邦集團退出爭奪。
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臺灣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臺檢方認為,陳水扁在臺灣國泰集團并購臺灣世華銀行過程中,以選舉為由向臺灣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索賄4億元(新臺幣 下同),事后陳水扁助臺灣國泰集團打敗臺灣富邦集團,成功并購臺灣世華銀行。馬永成則為索賄的幫助犯。
承審二次金改案的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參議郭文彬及前臺灣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作證。鄭深池證稱,馬永成曾要他傳話給臺灣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希望臺灣富邦集團能退出爭取臺灣世華銀行合并案,但蔡明忠的父親蔡萬才不但對被勸退感到不滿,還認為鄭深池“層級、輩份太低”,讓他聽了很難過。
郭文彬證稱,他在陳水扁辦公室參議任內(nèi),曾受該辦公室前、后任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指示,將選舉贊助款交付民進黨、無黨籍或民進黨友黨候選人,但他不清楚這些款項的來源。
陳水扁則說,高雄市長陳菊2006年競選時,他就曾贊助陳菊“牽手護愛河”活動經(jīng)費1500萬元。過去他所贊助的候選人中,少數(shù)人收過2次,也有不收他錢的人。不過,就印象所及,不拿錢的人“不會超過5根手指”。
合議庭在庭訊后,諭知將于6月2日再度開庭,并將傳喚前陳水扁當局“財政部長”林全及前臺灣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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