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3日消息 有吸毒前科的吳姓男子,因今年3月到臺北市立聯(lián)合醫(yī)院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認識了其他毒品成癮患者,而后竟然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給對方。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該男子危害重大,且犯后也沒有坦承犯行,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判處18年有期徒刑。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現(xiàn)年36歲的吳姓男子曾有吸毒前科,他利用前往臺北市立聯(lián)合醫(yī)院松德院區(qū)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之際,認識許多因施用毒品成癮的患者。該男子在今年3月間以900元新臺幣的代價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給余姓男子,余姓男子結束當天美沙酮替代療法離開醫(yī)院下山時,被告在自己的小客車內和對方交易。警方早已接獲線報,當場逮個正著。
報道說,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在前往臺北市立聯(lián)合醫(yī)院松德院區(qū)接受美沙酮的替代療法時,原本和余姓男子互不相識,卻利用對方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抗拒毒品誘惑意志不夠堅定等條件,主動詢問對方是否要購買毒品。被告鎖定并販賣毒品給毒癮患者,顯然屬于危害重大,再者犯后他沒有悔意,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判處18年有期徒刑。(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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