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針對臺灣“立法院”今天通過“陸生三法”,臺生會(臺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fā)展協(xié)會)表示,此法案對陸生充滿歧視,違反行政公平原則,更嚴重侵犯臺生基本人權(quán),他們將提出行政訴訟、狀告臺當局“教育部”。
臺生會副會長陳正騰告訴臺媒,展望未來,兩岸青年文教交流有了新的法制架構(gòu),可望更進一步,實為可喜。但是,他強調(diào),這法案對陸生充滿歧視,更對曾在或正在大陸求學的臺生嚴重侵犯其基本人權(quán),實在讓人遺憾。
針對這次“立法”,臺生會公開發(fā)表聲明:
1.“排除大陸醫(yī)事學歷”入法,意味著未來數(shù)年甚至更長時間內(nèi),醫(yī)事臺生都無法返臺服務(wù),此舉嚴重侵犯臺生身為臺灣民眾的工作權(quán)。
此外,相對于全世界各地的醫(yī)事學歷都可以采認,唯獨排除大陸,也違反行政公平原則。有關(guān)這個法條的合法性,臺生會將聘請律師,聲請“大法官解釋”。
2. 針對臺當局“教育部”的“大陸學歷采認辦法草案”,預計采認41所高校,并以“不溯既往”的原則來辦理。臺生會認為,這也是極不公平的惡劣政策。因為,臺當局對全世界的學歷采認,是以正規(guī)原則來廣泛采認,并且通通“溯及既往”,為何單獨封殺大陸學歷?
3.此次藍綠“立委”聯(lián)手封殺弱勢的大陸臺生,全體臺生至感憤怒;厥2008年的“大選”,許多臺生因為相信臺當局要采認大陸學歷的政見,特地買機票回來投票。沒想到,臺當局居然背叛臺生,拿臺生的基本人權(quán)當祭品。(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