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灣“立法院”15日晚上通過2013年度臺當局總預算案,刪減了370多億元(新臺幣,下同)支出,其中260億元的額度是臺“立委朝野”花10分鐘就談妥,讓人覺得很是反常。
據(jù)報道,在這刪除的260億中,有10億元是臺“立法院”各委員會花了4個月審查各部會預算的刪除金額,而統(tǒng)刪的250億元只經過了幾天的協(xié)商便達成;讓人覺得有反常規(guī)。
往年臺“立法院”審查預算,在委員會階段如果沒有刪除,到了“行政院會”再加碼刪減的機會不大,反而可能有機會透過“朝野”對決翻案,減少刪減幅度。但是這次臺“立法院”大反常態(tài),在馬英九辦公室與國民黨黨團的配合下,將臺“行政部門”的許多支出大幅度刪減。
根據(jù)臺當局“行政院”統(tǒng)計,此次針對“行政部門”的刪減總計200多億元,包括全數(shù)臺公務員交通費12億多元,委辦費23億元,房屋、車輛、設備及軍事裝備修繕養(yǎng)護費10億元,設備及投資111億元,各部門對臺灣團體及機關間補助13億元,對地方政府補助33億元。
而這200多億元在臺“立法院”過去4個月審查過程中,都沒有被刪除,幾天的協(xié)商卻刪減200多億元,讓人懷疑是為了達到260億元“朝野”共識的額度找到的通案刪減,而非針對特案是否有不當支出進行刪減。
另外,關于臺“立法院”決議刪減各部門對臺灣團體與機關間補助13億,臺“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表示,補助民間團體辦活動,是透過民間力量推展政策的方式之一,有鼓勵性質,若預算縮水太多,民間參與意愿可能會降低,能否達到透過民間推動政策的效果,尚需評估。(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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