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關于參選下屆民進黨主席的資格,蔡同榮今天表示,自己雖然被判刑,但不涉及貪污等廉政行為,應不適用民進黨內廉政條例,且判決不公,會繼續(xù)上訴。
臺當局“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認為,蔡同榮未查證,就指責自己泄密臺灣水文資料,憤而告蔡同榮誹謗。臺灣高等法院判蔡同榮服刑3個月,緩刑2年。
民進黨副秘書長洪耀福接受臺媒訪問時表示,要與律師討論蔡同榮是否具有參選民進黨主席的資格,蔡同榮的情況與廉政行為無關,不涉貪污,應不適用廉政條例。(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