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被陳水扁控訴涉嫌挪用“國安”密帳5100萬美元、約14.7億元臺幣的李登輝,30日上午傳出全案偵結(jié)、李登輝依貪污罪起訴,特偵組將召開記者會,對全案進行說明。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李登輝2008年8月14日被陳水扁拖下水,指稱李登輝曾經(jīng)在新瑞都案利用人頭戶匯款十億臺幣到海外,李登輝辦公室次日隨即發(fā)布新聞稿強調(diào),陳水扁所說的事“絕非事實”。
新聞稿強調(diào),李登輝“一向嚴守法紀、潔身自愛”,不但與新瑞都案毫無關系,同時也對于陳水扁的不實指陳,感到氣憤,特地發(fā)出聲明澄清。新聞稿指出,李登輝不但與新瑞都弊案無關,更不曾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右到國外,“陳前總統(tǒng)的指陳,全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之事。”
對于扁影射“奉天項目”單據(jù)核銷有問題,李登輝隨后反擊稱,不但批評陳水扁“自己要死就拖大家一起死”,還主動爆料表示,陳水扁在2002年就開始用隨扈的人頭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