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家兼副行長林毅夫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8日上午邀請臺灣“國防部”報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6、17條修法“刪除死刑罪責”,國民黨“立委”劉盛良詢問現任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當年在金門服役時棄職投奔大陸,“追訴期是否已屆滿”,臺“國防部”次長林于豹稱,“林毅夫‘投敵犯行’仍在繼續(xù)中,沒有追訴期或追訴期屆滿的問題,按法令可以判死刑”。
報道稱,臺灣陸軍發(fā)生“羅賢哲共諜案”后,臺“國防部”針對臺軍上校以上主官及將及軍官,將在今年上半年換發(fā)臺灣“國安”機構研發(fā)的第二代“冠明”保密手機,林于豹受訪時說,臺軍保密手機的更換,是三年前就開始的規(guī)劃,“與羅賢哲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