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扁家好友吳文清猝死后,扁家“民間好友司機”的任務(wù)就落空,無人接替,也沒有人載送吳淑珍,因此陳致中決定再買一輛二手車代步。不過向來開慣名車的陳致中,即使媽媽喊窮,也要買名車,據(jù)了解,陳致中花了大約90多萬,買了凌志LEXUS的二手休旅車。
就在陳致中名車開回家的同時,吳淑珍不斷跟律師林志忠和陳國華兩人,抱怨檢方“不讓我們活命”,還列出厚厚一疊的發(fā)票及醫(yī)藥費的單據(jù)明細,委請律師在本周五(18日)下午臺“高院”召開抗告庭時,向法官提出一份“開銷說明書”,希望法官審酌解凍金額。
而根據(jù)了解,依照吳淑珍列出的數(shù)據(jù)來看,平均每個月花費就要33萬元,律師團以官司纏訟平均耗時五年來計算,要求解凍1900萬元。
不過這筆金額還不包括陳水扁本人及陳致中一家人。根據(jù)了解,陳水扁雖然人在看守所中,每個月也會花費上萬元。陳水扁辦公室幕僚透露,因為陳水扁每天長時間收看掌上型數(shù)碼電視,因此最多花費項目是干電池,高達五、六千元。如果再加上陳致中一家人的消費,扁家平均每月需花費至少50萬。
而最讓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和陳國華扼腕的是,由于吳淑珍不斷喊窮,把兩位律師嚇得不敢跟吳淑珍談訴訟費,只好跟扁家“共體時艱”,先幫忙解凍資產(chǎn)再說了。(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