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豹裝甲車 資料圖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軍方19日表示,云豹裝甲車防彈性能依陸軍作戰(zhàn)需求,區(qū)分車身正面鋼板與側(后)面板兩種測試等級,經陸軍多次對云豹甲車鋼板及車體執(zhí)行防彈測試,結果均符合標準。
針對報載“云豹不防彈”內容,臺軍方19日下午發(fā)布新聞稿說,云豹裝甲車防彈性能測試標準分別以12.7公厘破甲燃燒彈(正面)與7.62公厘鋼心彈(側面及后面)射擊不貫穿為合格,經陸軍多次對云豹甲車鋼板及車體執(zhí)行防彈測試,結果均符合標準。
臺軍方指出,報道引用“云豹車殼遭貫穿”圖片,是臺軍方于2010年3月16至18日于陸軍南測中心,以12.7公厘破甲燃燒彈實施車身本體正面購案驗收時(不含前方動力艙蓋板),因測試彈未命中正面鋼板,徑由裸空處(安裝引擎艙蓋板處)穿越,并貫穿后方車身后尾板,因子彈性能已逾后尾板抗彈測試等級,屬無效測試彈。
臺軍方表示,臺軍云豹裝甲車自樣車產制以來,全車車體均采用島內自制鋼板,全車完成組裝后通過初期作戰(zhàn)測評,確認各部性能均符標準,始下達量產,媒體所稱“曾購買美國軍規(guī)防彈鋼板制造云豹車殼”、“臺軍方不準測試美國軍規(guī)鋼板”等均非事實。
有關云豹裝甲車小批量驗證車2007年發(fā)生裂紋事件,臺軍方指出,經邀集產、官、學、研等專家學者研析成因,確定為氫脆所致,并依研析結果律定車體產制程序及施工方法。
臺軍方說,新制車輛于全車組焊后執(zhí)行全車去氫作業(yè),且于2010年間分別通過槍擊及初期作戰(zhàn)測評驗證,確認符合作戰(zhàn)需求始下達量產決心,產制至今無裂紋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