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太陽花”案判決 臺灣退休警察將赴“行政院”抗議
“太陽花學運”期間占領“行政院”運動爆發(fā)警民沖突。(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云”)
中國臺灣網11月10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太陽花學運”賠償案日前宣判,法院判決臺北市警方應賠償受傷學生111萬565元(新臺幣,下同),引發(fā)基層警察不滿。臺灣“退警總會”發(fā)起12日至臺當局“行政院”抗議,還要循“太陽花”模式霸占“行政院”,凸顯“太陽花”法官失當的宣判與矛盾,甚至呼吁現場執(zhí)勤警察為尊嚴榮譽保持緘默。
臺灣“退警總會”表示,5年前“太陽花”暴民在蔡英文、蘇貞昌、顧立雄等人的護航下,攻占并破壞“行政院”,警察受傷兩百余人、裝備被奪,上臺執(zhí)政的民進黨當局“行政院長”林全卻撤告“太陽花”人士。日前“太陽花”法官張婷妮荒謬地宣判警察需賠償暴民,但警察仍官司纏身未了,需繼續(xù)跑法院。
“退警總會”說,此種只為政治服務的宣判,讓人難以接受,警察被糟蹋淪為犧牲品,違法凌駕執(zhí)法,受害的已不是警察,而是全民治安、“司法”公信力的蕩然。警察逢此亂象,不論職務高低、在職退職,都應當起來為警察的尊嚴榮譽奮戰(zhàn),討回該有的尊嚴,否則警察有何面目俯仰天地?
“退警總會”發(fā)起“1112警察大抗議”,希望看不下去的各界人士仗義參與,流程包括:12日下午2點戴口罩持抗議標語至臺北地方法院集結,下午2點30分抗議,下午4點30分轉往“行政院”,約在下午5點至“行政院”抗議,“循‘太陽花’模式霸占‘行政院’,凸顯‘太陽花’法官失當的宣判與矛盾,并要求當年在場的共犯蔡英文、蘇貞昌等人賠償受傷的警察!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臺北市警方在3月24日于“行政院”強制驅離抗議人士,導致150多名警察及民眾受傷。30位受傷民眾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賠償1006萬余元,之后有7人撤告,臺北地方法院10月30日判賠14人共110萬余元。
判決出爐后引發(fā)社會熱議,不少國民黨政治人物表示不滿,更掀起藍綠口水戰(zhàn)。警察出身的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警察的第一線執(zhí)法有一定的標準,“政治不要干預‘司法’”。
“東森新聞云”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30285位、74%民眾認為“警察是依法執(zhí)行公務,判決離譜”,而認為“警察執(zhí)法過當,判決合理”的民眾則僅有9797位、24%。(中國臺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