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列車翻覆。(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10月24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普悠瑪肇事司機員尤振仲坦承,事發(fā)前曾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tǒng)),但有回報調度員;昨日流出的臺鐵內部兩則主管簡訊也證實司機員曾通報異常,臺鐵局長等60位一級主管第一時間就知道車子出了問題,卻未依規(guī)定派人上車,協助控制車輛行駛,且因宜蘭站無普悠瑪列車可替換,臺鐵就賭運氣打算到花蓮再換車,導致悲劇發(fā)生,從第一封簡訊發(fā)出(15:57)到翻車(16:50),整個過程僅僅53分鐘。
關鍵53分鐘 早確定無法修復
21日當天,尤振仲在樹林發(fā)現列車控制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TCMS)警示燈異常,仍然發(fā)車,到了瑞芳發(fā)現動力異常。下午3時57分,尤振仲在雙溪站第一次回報主風泵壓力不足,停駛熄燈兩分鐘并廣播車輛異常。這時臺鐵內部發(fā)出第一次簡訊,“雙溪站起機車動力切斷,沿途行慢,龜山晚14分通過,計劃于宜蘭站派列檢查修!
想硬撐到花蓮換車 賭掉人命
尤振仲在大溪站關閉ATP后,下午4時34分在宜蘭第二次回報主風泵壓力不足,宜蘭工務段檢查員上車檢視卻無法修復,檢查員下車。
臺鐵內部隨后也傳出第二次簡訊,“經列檢查修無法修復(需沿途復位),宜蘭晚15分開,計劃于花蓮更換編組!睕]想到在16分鐘后,普悠瑪在新馬站出軌。
臺鐵ATP使用及管理要點規(guī)定,列車于運轉途中發(fā)現ATP車上設備故障,應于前方適當地點更換機車(編組)或加派機車助理、司機員或機車長同乘,事故當天顯然違反此規(guī)定。
根據臺鐵列車故障處理的SOP,司機員一發(fā)現列車故障,就要通報調度所,調度所再將訊息傳給行車組值班人員,當天包括臺鐵局長、副局長、處長等60位一級主管都收到簡訊通知,但對于事故列車都未進一步指示處理。
宜蘭地院指出,案發(fā)當日普悠瑪列車離開羅東站2分鐘后,車速直線爬升,且又關閉ATP,車速一路往上飆到120公里,下午4時48分達140公里,釀成了肇事出軌、翻覆的意外。(中國臺灣網 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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