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在臉譜網(wǎng)發(fā)文痛斥:公理何在?公道何在?(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4日訊 臺北檢方14日依違反“通保法”、“教唆泄密”等罪嫌起訴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馬英九剛剛在臉譜網(wǎng)發(fā)文“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馬英九表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丑聞的人卻被起訴,自己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斗到底。洪秀柱也立刻在底下留言,希望法院能夠真正的秉持公平正義,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決,正義在人民心中,不是民進黨、柯建銘說了算。
以下為馬英九臉譜網(wǎng)全文: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臺北地檢署今天宣布的偵查結果,顯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但是處理“司法關”說丑聞的人被起訴,這真是公理何在?我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斗到底。
很遺憾在檢察官的偵查階段,他并沒有了解我對于這件事情的說明。這件事情的發(fā)生,黃世銘“檢察總長”來向我報告,是因為它涉及到“立法院”高層的“立委”,并且涉及到相關的“部會”,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丑聞,會造成政治動蕩,社會不安。
我因為兩個原因,必須要請“行政院長”跟“總統(tǒng)府”的幕僚到我家來,共商因應之道。哪兩個原因呢?第一個,就是這可能會影響到“行政院”跟“立法院”未來的關系,也可能會影響到“行政院”所送的法案的進度,因此必須要請“江院長”來一趟。
其次,因為涉案的有“部會首長”,如果將來有政治責任的話,有可能就會有異動的發(fā)生,這個又是“行政院長”跟領導人的共同權責,也是臺灣憲制性規(guī)定第56條所規(guī)定的,“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領導人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是領導人跟“院長”共享的權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找“江院長”和羅副秘書長來是做危機處理,主要的是萬一真的發(fā)生,我們要怎么樣來處理后續(xù)。這是一般公務處理流程,完全不涉及到犯罪,何況他們兩位的身份,都不是不應該知道的人。
在法庭上我會詳細的說明,這只是一個公務的處理跟危機的處理,不構成犯罪。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我也希望法院能夠真正的秉持公平正義,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決。(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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