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7日訊(記者 王思羽) 民進黨2016“副總統(tǒng)”參選人16日確定,由前臺灣“中研院副院長”陳建仁擔任。據臺灣媒體早前報道,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通過臉書(facebook)指出,陳建仁不但曾涉及“論文抄襲事件”,更在宇昌案爆發(fā)時極力為蔡英文辯護,蔡正元質疑這才是蔡英文找陳建仁當副手的主因。
據報道,蔡正元在facebook上指出,陳建仁曾經涉及“論文抄襲事件”,但卻被解釋成“共同作者”抄襲,而非陳本人抄襲。同樣的情形套在蔣偉寧(臺當局前“教育部長”)、楊念祖(前臺灣防務部門負責人)身上卻被媒體打個半死,實在不公正。
誰知蔡正元話音剛落,國民黨前“立委”邱毅今天(17日)下午便在微博曝光陳建仁論文造假鐵證。邱毅在博文中指出:
2007年1月,陳建仁涉論文抄襲案后,臺灣《中國時報》以社論方式予以評論,陳建仁向《中國時報》提出“誹謗”告訴。2008年1月31日,雷淑雯法官判決陳建仁敗訴,依判決書第五頁及第六頁,陳建仁敗訴之理由是基于國際知名期刊《Cance》雜志執(zhí)行編輯Angela Cochran 于2006年12月6日致函臺灣大學醫(yī)學院附設醫(yī)院副院長蔡克嵩教授表示,該雜志認定臺灣大學醫(yī)學院附設醫(yī)院內科主治醫(yī)師陳冠宇所撰,楊泮池教授指導,陳建仁為共同作者,投稿至該雜志之論文《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and Lung Cancer Risk in Taiwan》有抄襲之嫌,要求臺灣大學醫(yī)學院附設醫(yī)院處理。
另據臺灣大學醫(yī)學院附設醫(yī)院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內記載:決議如(1)本案第一作者陳冠宇所涉抄襲英文成立,……爰引《本院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給予處分,陳師五年內不得提出教師新(改)聘及升等之申請!3)……并應向被抄襲者致歉。(4)……建議由醫(yī)學院院長與附設醫(yī)院院長共同署名函知其他共同作者之服務機構,以為提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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