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力挺議長候選人賴美惠遭踢爆涉賄。(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2日消息 臺南市長賴清德以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為由,拒絕接受議會質詢,如今傳出先前賴清德力挺的民進黨議長候選人賴美惠,也陷入賄選疑云。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昨天指出,去年議長選前,賴美惠曾交付50萬(新臺幣,下同)給黨內一位新營區(qū)議員,結果疑因金額太少,當場遭對方退回。
吳子嘉指出,當賴清德以“超越法律”的標準替法官將李全教定罪,是否曾想過,自己力推的議長人選,做著與李全教相同的事情,卻視而不見?
賴清德則說,吳子嘉指控雖非針對他個人,但他認為,指控綠營賄選的人,必須拿出證據(jù);被點名的人基于捍衛(wèi)自身權益,也應提出說明。
遭指拿出50萬元給特定議員的賴美惠表示,“沒有這種事,你不覺得很好笑嗎?”她說,將與律師討論進一步作法,保留法律追訴權;賴美惠則說,她不認識吳子嘉,昨天一早有人透過網(wǎng)絡寫信問她“有沒有這件事?”她簡短響應,“抱歉,偵查不公開,不方便響應”,事后卻看到對方指她不否認,根本就是子虛烏有,與事實嚴重不符,根本就沒有50萬這碼事,不排除提告。
不過,吳子嘉強調,賴美惠在議長選前,曾找了1位新營區(qū)的議員,當場交付新臺幣50萬元現(xiàn)金給對方。這項舉動讓該議員深感訝異,且因當時正值議長選舉敏感時刻,當場退給賴美惠。
吳子嘉說,這名議員事后在私下場合頗有微詞地說,拿這50萬是要做什么?我只值這50萬嗎?
吳子嘉說,當時民進黨議會黨團對賴清德堅持力挺賴美惠,不乏質疑聲浪,而事后當黨團“表面上”一致決定支持特定議長候選人時,賴美惠的這項舉動,又代表著什么樣的政治意涵?
吳子嘉強調,既然賴清德已斷言李全教賄選,并依此拒絕赴議會備詢,那么,當然必須以相同標準來檢視自己的代理人,不然就等著其它賄選證據(jù)繼續(xù)出現(xiàn)。(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 責任編輯: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