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弊案,第二階段將告一段落。據(jù)了解,檢方目前正對相關(guān)被告、起訴范圍、犯罪事實及起訴法條,做起訴前最后的確認工作。
檢方目前鎖定元大行賄扁家新臺幣二億元、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七億四千萬洗錢案、中信金控辜仲諒交付扁家二億九千萬、臺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千萬新臺幣買官案,這幾部分可能會先行偵結(jié),以追加起訴,并案給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行賄罪被告包括元大金控馬維辰、杜麗萍、陳敏薰等人;洗錢罪被告有陳水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以及杜麗萍、林文淵等人。另外陳水扁高中同學(xué)吳文清,因涉嫌協(xié)助扁夫婦到國泰世華銀行搬現(xiàn)金,有可能也被列洗錢罪被告。
此外,洗錢罪中還有幾名被告因同時涉二次金改弊案,檢方視案件偵查進度,沒有列在這波起訴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