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以155票全票通過了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這一解釋明確規(guī)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本次人大釋法得到了廣大香港人民的支持,是香港的主流民意,然而,一些西方媒體卻橫加指責人大常委會“破壞香港司法獨立”。每當涉及到中央與香港,類此的論調(diào)就會在西方沉渣泛起,讓人感覺老調(diào)重彈,毫無新意。
正如外交部發(fā)言人所說,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qū),香港事務完全屬于中國內(nèi)政。這次全國人大釋法是依法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憲制責任,這完全是中國主權范圍內(nèi)的事,任何外國無權干涉。中國處理自己的內(nèi)部問題,維護國家的統(tǒng)一,此為主權國家應有的職責,外人不應該就此說三道四,橫加干涉。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是完全按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的,此條規(guī)定明確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本法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自治范圍內(nèi)的條款自行解釋。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的規(guī)定,于法有據(jù)。況且,人大常委會本次釋法屬于規(guī)范解釋而非擴大解釋,并未有超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立法原意,只是把原有條文作了更明確的說明,是依法所作的合理解釋,沒有做出違背憲法與基本法的解釋,完全是在法律的框架內(nèi)行使自己的權力,并無不當之處,。西方媒體的指責是站不住腳的,所謂“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一說根本經(jīng)不起推敲。
近些年來,“港獨”勢力在香港興風作浪,此次甚至出現(xiàn)了某些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公然辱華,‘港獨’從一種思想升級為有組織的政治行動,進而染指香港立法會選舉,企圖利用立法會平臺分裂國家,這嚴重抵觸、違反憲法和基本法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讓一個反對自己國家的人去出任立法會議員或其他公職,所有主張分裂國家、鼓吹獨立、鼓吹自決的人,都必須排除在香港的建制架構之外。唯有這樣做,才不違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初衷。此次釋法旨在堵塞香港相關法律存在的漏洞,并不存在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問題,反而是對香港法治的有效維護和加強,少數(shù)人企圖鉆進特區(qū)管治權力架構中去宣揚“港獨”的“美夢”也必然徹底落空。
此次釋法反映了中央維護國家統(tǒng)一中央堅決打擊、遏制‘港獨’的立場,我們堅持要堅持準確、完整地實施基本法,要保證“一國兩制”方針的落實不走樣、不變形,要確保香港作為中國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qū),而不是成為反對中央和內(nèi)地、分裂國家領土主權、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本次釋法的作出和落實,未來在特區(qū),“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將會得到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特區(qū)政府可以更有效依法施政,建制人士愛國愛港、建設特區(qū)可以更加信心十足和理直氣壯,而一切企圖破壞“一國兩制”、損害國家利益以及否定中央對港憲制地位的言行將會越來越?jīng)]有出路,。
此次的釋法有效震懾了“港獨”,反映了中央維護國家統(tǒng)一的堅定決心,于法有據(jù),合理合法,西方媒體說三道四,企圖混淆是非,蓄意誤導,這樣的老調(diào)再彈多少次都動搖不了中央的決心,誤導不了廣大香港愛國市民,還是消停消停吧。(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侯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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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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