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鎮(zhèn)雄縣6113戶申請到廉租房的家庭中,有不少開著寶馬車、有多處房產(chǎn)的魚目混珠者。近日,鎮(zhèn)雄縣委、縣政府嚴查嚴審,撤銷了3422戶不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申請資格,并對兩名幫助過關(guān)的副局長給予撤職處分。(云網(wǎng))
“開著寶馬住廉租房”其實并不算是新鮮事。2009年,上海開通居民經(jīng)濟狀況核對系統(tǒng),僅半年就發(fā)現(xiàn)4162戶家庭的申報家庭與實際狀況不符。
廉租房是一項民心工程,也是一項德政工程,是為了讓城市低收入群眾滿足基本的住居需要,解決群眾的住房困難。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部分廉租房落入收入并不低、住房并不困難的群體手中。這些人以低價騙取廉租房,再以相對高的價格出租,以公共資源套取私利。不僅傷害了困難群眾的住房權(quán)益,也敗壞了社會風氣。因此,在嚴厲懲處違規(guī)當事人的時候,更要思考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雪中送炭”變成了“錦上添花”,導致這種問題出現(xiàn)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就是“高冷”的廉租房管理機制,單純的依靠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決定。信息共享制度不健全,審核把關(guān)不嚴,公示走過程,管理不到位,退出憑自覺自愿,主管部門力不從心,普通群眾無法參與;導致一些人隱瞞收入,偽造證明,騙取租賃資格;更有甚者,腐敗分子和利益群體勾結(jié),欺上瞞下,以權(quán)謀私。而這些人即使被查出,除了接受媒體和公眾的道德譴責,幾乎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巨大的尋租空間、高昂的價值回報、無代價的犯罪成本,使廉租房成為一些人眼中的“香餑餑”。
因此,要杜絕這種“開著寶馬住廉租房”的不良風氣,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接地氣”的廉租房管理體系。健全廉租房的準入、管理和退出機制,建立申請者的信息共享平臺,完善群眾監(jiān)督舉報機制,嚴格核實租住者的家庭財產(chǎn)和收入狀況,并在其租住的整個過程中,依法對其進行有效的監(jiān)控;同時,加大對違規(guī)違法者的懲處力度。只有讓廉租房租住的全過程在陽光下運作,才能讓犯罪分子既無機可趁,也不敢頂風作案;從而讓廉租房恢復本來的面目,發(fā)揮它應(yīng)有的作用。(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周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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