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委近日出臺規(guī)定稱,機關人員出現(xiàn)違章駕駛、上班玩游戲等情形,將針對性地安排到市內(nèi)一線艱苦崗位輪崗鍛煉一年或半年。(《成都日報》,10月20日)
一線艱苦崗位通常被描述成培養(yǎng)人、鍛煉人,激發(fā)工作熱情的絕好平臺,通過在一線艱苦崗位的鍛煉,使新人開闊視野,骨干解放思想,領導轉(zhuǎn)變作風,而在鄭州所出臺的規(guī)定中卻對一線艱苦崗位“別出心裁”,將其定位為對消極怠工機關人員的懲罰手段。這樣的一番“新意“的背后其實是懶政思維的又一樣本。
首先是對社會公共服務的懈怠。政府部門存在的價值就是為民眾進行公共服務,尤其是那些一線艱苦崗位,其服務對象直接就是普通民眾,既然是直接服務于民眾,自然對服務者的服務態(tài)度、能力、方法都有著更高的要求,要求這些服務者能勤勉、能親切、能公平,而這些上班時間熱衷游戲、上網(wǎng)聊天炒股、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吃拿卡要的公務人員,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工作勤勉、態(tài)度親切、辦事公平呢?如果講直接服務于民眾的重要崗位作為懲罰方式,難道不是對公民利益的最大懈怠嗎?
其次是對培養(yǎng)人上的不作為。對于這些在工作作風上存在問題的公務人員,將其簡單地輪崗到一線艱苦崗位上算是怎樣的一種“治病救人”的方法呢?對于存在問題的人員應該通過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獎懲、任免等制度來規(guī)范和勸導其行為,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將其進行遠距離“隔離”,這對他們本身的成長也是不負責任的。
一線艱苦崗位被作為懲罰內(nèi)容出現(xiàn),其實是有著一定的社會基礎的,無論在公務員招考中或是在其他人員招聘中,都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在一線艱苦崗位上留住人的問題,這個問題的背后是整個社會彌漫著人格尊卑、崗位優(yōu)劣等人為道德標準時有著莫大的關聯(lián)的,長期以來,我們都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待身邊那些從事著嘴艱苦的一線工作人員,總認為從事一線工作是對人生價值的褻瀆,在這樣的一種社會風氣之下,也就不難理解一線艱苦崗位被當做懲罰內(nèi)容了,而這種風氣的形成,除了與我們的社會勞動分工傳統(tǒng)認識之外,還與我們對一線艱苦崗位的不重視,在崗位重要性的忽視、在待遇上的忽視、在勞動尊嚴尊重上的忽視都有關聯(lián)。
作為社會服務的提供者—政府機關,杜絕簡單粗暴地將輪崗艱苦一線崗位作為懲罰手段,這不僅是對于民眾權利的漠視,也是對公務人員的不負責,這樣的懶政邏輯既害人也害己貽害無窮。(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高亞洲)
。ū疚臑榫W(wǎng)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wǎng)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