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固然高雅得多,與社會之間相互影響的方式也復雜得多,但“有影響”總強過“沒影響”,尤其是在“嚴肅文學”正在逐漸成為少數(shù)人壟斷話語權(quán)的圈子游戲的今天,大眾的膚淺消費,也許比精英們故作高深的闡釋更加健康。
中國的知識分子比較難伺候,常常正反兩面不高興。國內(nèi)作家沒人獲諾貝爾文學獎,他們急吼吼地等、盼、催了幾十年,為評委會忽視中國乃至敵視中國而憤慨;好不容易有個獲獎的,立馬又有人高屋建瓴地拋出警世名言:切忌過度消費莫言,過度消費諾貝爾獎。
“過度消費”和早年間的“浮躁”一樣,已經(jīng)成了某些人的口頭禪。在這兒也姑且較個真兒:“消費”一下莫言與諾貝爾獎,又有什么壞處呢?另外,什么樣的“消費”才算“過度”?假如是印書賣書的話,恐怕算不上“過度消費”。眾所周知,近當代文學的一大特點,就是建立在現(xiàn)代出版制度之上,把作品當作產(chǎn)品,通過工業(yè)化的方式販賣給群眾,這個模式天經(jīng)地義。從狄更斯時代開始,作家就在計算著作品的銷量和版稅,諾貝爾獎成為促銷的砝碼,也是躲不過去的宿命。
不光是中國,幾乎所有國家都存在著跟風的讀者和精明的出版商,他們是構(gòu)成文學“消費”的主要力量,也是中堅力量。當然,除去常規(guī)的買書與閱讀,可能還有一些特殊的、衍生的“消費模式”,譬如修繕故居籌建紀念館這種“給活人蓋廟”的舉動,比如把作家作品當成幌子開發(fā)旅游的行為,再比如不考慮意蘊內(nèi)涵性描寫多少先當國粹選進課本再說的計劃。這些“消費”可能是中國獨有的,也夠得上“過度”的范疇。不過說句不尊重的話,米老鼠的原版電影現(xiàn)在還有幾個人看?大家記住了一只年近花甲的大耗子,遍地開花的迪斯尼公園功不可沒。文學固然高雅得多,與社會之間相互影響的方式也復雜得多,但有影響總強過沒影響,尤其是在“嚴肅文學”正在逐漸成為少數(shù)人壟斷話語權(quán)的圈子游戲的今天,大眾的膚淺消費,也許比精英們故作高深的闡釋更加健康。
當然,這么說并不意味著諾貝爾文學獎?wù)娴膽?yīng)該像超女一樣快銷化、娛樂化,“中國好文學”也不可能變成“中國好聲音”。假如文學是關(guān)乎靈魂的工作,那么中國人也和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樣,無權(quán)忘記靈魂的重要性。同樣,我們也不能忘記諾貝爾文學獎的本原意義,真的把它當作文化快餐。只不過,從“消費”某位獲獎作家轉(zhuǎn)向理解文學、感悟文學,這樣的質(zhì)變恐怕也并非一個文學獎能夠促成的——不管這個獎有多大個兒。中國人所需要的去浮躁化、去功利化的進步,也只能由這個社會通過自身的漫長努力才能實現(xiàn)。從這個意義上講,將“消費諾貝爾獎”當作實現(xiàn)遠景目標的一個手段,或許也有著獨特的積極意義。
消費沒有原罪,關(guān)鍵在于我們從消費中“買”到了什么,“用”了什么。中國的文化氛圍,所缺的并不只是一個國際大獎,更是一種良性運轉(zhuǎn)的“消費”模式。(穆風 文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