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協公布的2012年擬發(fā)展會員的公示名單,央視“百家講壇”主講人、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于丹位列其中。雖然公示期已過,但爭議不斷,有直接質疑于丹與作協甚至冷嘲熱諷的;也有人聲援,于丹已出版了幾本作品,在寫作上也達到了一定水平,因此加入作協算“名正言順”。(中新網6月17日)
于丹能否加入會,其實最應對照中國作協章程第十八條對入會對象的界定:“凡贊成本會章程,發(fā)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chuàng)作、理論研究、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于丹因上“百家講壇”而聲名鵲起,如果僅就此條款來看,雖然其本業(yè)是影視傳媒,但以其解讀《論語》的巨大影響力,加入中國作協倒也沒什么不可以。
這樣一件原本尋常之事,偏偏引來輿論熱議,顯然是因為公眾對作協的社會形象存在誤解。在許多人印象中,作協會員的專業(yè)應當是文學創(chuàng)作。于丹雖然也有一些作品和一定知名度,但這些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文學創(chuàng)作。從于丹入會的主觀愿望來看,期望以中國作協助其維權的因素更多一些,說穿了,就是找個“靠山”。
其實,沒必要太過于糾結于丹的“小九九”,因為很多人加入作協,并非真就是為了追求文學的自由與包容。沒必要一一列舉近年來有作協官員或知名人士,一再違悖社會道德理智而發(fā)表的那些奇談怪論,我們最應追問的當是當代文學是否還健康地活著?
2005年,諾貝爾獎評選委員主席霍瑞斯曾表示,該獎評選從不考慮候選人的政治取向,只是希望引導大眾去關注那些“偉大的邊緣作家”。這一表態(tài)終體現在其后幾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名單上,如2007年的英國作家多麗絲·萊辛,2008年的法國作家勒·克萊齊奧,2009年的德國作家赫塔·米勒,均以關注社會底層或邊緣群體而著稱。2010年度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秘魯作家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去年造訪中國時,也指出,“文學是對現實的批判,是一種變化和變革”,“文學應具備社會意義,不應遠離政治,不應遠離社會!笨梢姡嬲奈膶W至少不應回避社會現實,不應缺少獨立思考。
毫無疑問,今天的出版業(yè)空前繁榮,但一邊是書的海洋,一邊是文化的沙漠。雖然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主流獎項依然不斷激情出爐,但每每波瀾不驚。倒不是說以網絡文學為代表的體制外文學的水平就一定高,但是,如何實現文學的真正回歸,從而創(chuàng)造出真正具有影響力的好作品,卻是作協及作家們需要思考與正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