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熱播的《甄嬛傳》,原著作者流瀲紫,同時也是該劇編劇。這并非個案,如今的影視圈,作家頻頻“客串”編劇或直接簽約影視公司改行當編劇。去年末,曾以《黑道風云》小說系列成名的作家孔二狗與著名作家劉恒正式簽約小馬奔騰影視公司,成為職業(yè)編劇。此外,電影《手機》編劇劉震云、《金陵十三釵》編劇嚴歌苓,都是著名作家轉(zhuǎn)型編劇的成功案例。作家改行當編劇或頻頻客串編劇,原因多樣。但有一個不可否認的誘因:編劇的稿酬已經(jīng)遠高于文學作品稿費。(3月29日《華西都市報》)
適者生存。應該說,作家頻頻“客串”編劇無可厚非,作家也要生存,沒有人民幣不行。況且,據(jù)稱,寫一集約一萬多字的劇本,稿酬少則1萬元多則20多萬元,一線編劇的稿酬最高能達到30萬一集!一字30元,對于哪個寫字的人都有巨大的誘惑,哪個有“觸電”機會的作家不動心呢?然而,作家與編劇不是一個行當,作家頻頻跨界“觸電”當編劇,畢竟是對作家這個行當?shù)摹靶呷琛,但對于作家來說,這更是一種無奈。但誰讓稿酬太低,作家很弱勢呢!影視劇本缺乏文學作品那樣的藝術性,而劇本稿費卻是文學稿費的幾倍,實在是對文學作品及其作家尊嚴的褻瀆。
當然,寫劇本一字30元也不是每個編劇都有的待遇。據(jù)稱,高價一線編劇,全國不超過20人,無數(shù)編劇的稿費并不高。早有報道說,底層編劇是很清苦的,比作家的境況好不到哪里去。有的編劇寫的本子賣不出去,有的編劇給名編劇當槍手,收入是很少的,并不是所有編劇都風光。雖然名編劇的風光令人羨慕,但不能當做作家追求的目標,因為不是所有的編劇都能風光,“風光”不僅需要才華,更需要機會。就像影視制作部門門前的演員等待機會一樣,拿著劇本待價而沽的編劇也大有人在。與其羨慕名編劇的金錢與風光,作家不如扎扎實實地寫出好作品,有好作品的作家一樣可以賺錢一樣可以風光。
更重要的是能當作家,不一定就能當好編劇,因為作家寫好作品是自己自由創(chuàng)作,而編劇寫劇本受限很多,甚至一個劇本簡直就是集體勞動的成果;創(chuàng)作文學作品是為讀者負責,而創(chuàng)作劇本更多的是為投資商負責。在筆者看來,編劇收入高,不值得作家羨慕。相反,只能說明作家的地位低稿酬標準可憐。作家地位收入都高于編劇才是正道。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一個重要的衡量標準就是,讓知識勞動者有尊嚴的稿費標準。希望有關部門反思稿費標準,與時俱進地提高稿費標準,讓作家能體面地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