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紅衫軍“反貪倒扁”運動,所謂“首謀分子”施明德等十六人,遭到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游行法”起訴,在“倒扁有理、惡法非法“的共見共識下,紅衫軍反諷為“被荒謬的政府起訴是一生中最大的光榮”,從而喚起紅衫軍之于“不公不義”的集體記憶,去年九、十月間蔚成紅色浪潮的紅衫軍隱然有卷土重來之勢。
臺灣《中華日報》今天發(fā)表社論說,自認為紅衫軍首謀但成為起訴“漏網(wǎng)之魚”的呂學海、許博允“自首”后,“反貪倒扁”總部正發(fā)起“千人自首”行動,同時不排除發(fā)動紅衫軍再起,在紅衫軍深具紀念的日子─九月九日“倒扁”起事、九月十五日螢光圍城、十月十日“天下圍攻”——重回凱道;凡此活動不能說是紅潮余緒,而可謂為“二次反貪倒扁運動”;然則,與其認為倒扁運動早因陳水扁堅拒下臺而告失敗,不如認為紅衫軍已經(jīng)對貪腐做出嚴峻的審判。
社論認為,有別于“武裝革命”的目的在于槍桿子出政權,任何“非暴力抵抗”(和平民主運動)起事,都有其時代因素和積極動機,反貪倒扁運動并非事起猝然,而是前年八月爆發(fā)高捷泰勞暴動后,陳水扁家庭與綠朝權貴——“一妻、二秘、三師、四親、五總管”嚴重貪腐相繼被踢爆,島內(nèi)上下要求陳水扁下臺的聲浪鋪天蓋地而來,而“立法院”提案罷扁不成,經(jīng)施明德登高一呼,終于喚起百萬紅衫軍走上街頭,成為臺灣民主歷史進程的烙記。
臺灣民主運動從“美麗島事件”、“野百合學運”到“反貪倒扁運動”,無不對臺灣民主的演化具有深遠的影響。為期超過一個月的反貪倒扁運動,不但否定陳水扁統(tǒng)治的正當性,更已撼動其領導基礎,因為陳水扁在貪腐籠罩下,已背離“善治”——有效的治理、良好的治理應有的框架,導致處于統(tǒng)治地位的陳水扁和處于被統(tǒng)治的人民,在統(tǒng)治權的授與受之間出現(xiàn)無法協(xié)調(diào)的斷裂,透過民主的本質加以審視,陳水扁統(tǒng)治權的合法性遂受到結構性的挑戰(zhàn)。
社論最后指出,美國政治學者亨廷頓認為民主制度常因民主價值信念泯沒而使民主化出現(xiàn)障礙。由于貪腐當?shù),顛覆民主價值,做為臺灣民主運動成果的“收割者”,陳水扁無能發(fā)遑之、反而踐踏之,致使臺灣民主進程的障礙橫空而出,甚至肇使民主倒退。紅衫軍一旦再起,權且當成貪腐的定讞之審,陳水扁的歷史定位也就不待蓋棺即可論定了。
(編輯: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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