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統(tǒng)”對象絕不是臺灣人民,槍口只對“臺獨”與外來干預勢力。(圖片來源網絡)
近期,由于民進黨當局一系列冷血行徑,“武統(tǒng)”再度成為熱點話題。香港中評社評論文章指出,從“武統(tǒng)”對象看,大陸始終堅持“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槍口只對“臺獨”與外來統(tǒng)一干預勢力。
文章表示,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已明確說明了在一定的條件下得使用非和平手段,而非和平手段,當然包括動武、封鎖、制裁、斬首等各種非和平手段。但非和平手段實施的對象,是針對“臺獨”分裂勢力、外部干預勢力的。這無論從大陸機艦繞臺的線路,還是解放軍對臺實施的作戰(zhàn)演練中,均可以看出。
軍事理論家楊承軍教授,則把觸發(fā)“武統(tǒng)”的條件具體歸納成六項,即,一是臺灣當局公然宣布“獨立”時;二是臺灣當局組織“獨立公投”、使祖國面臨分裂時;三是臺灣有外軍部署時;四是臺灣重啟核武研發(fā)時;五是臺軍使用軍事手段攻擊大陸時;六是臺灣發(fā)生大規(guī)模動亂時。
評論指出,當大陸的“武統(tǒng)”聲浪開始高漲時,事實上就意味著島內“臺獨”勢力或造成“臺獨”的外部干預勢力已經接近或將要觸犯到大陸啟動“武統(tǒng)”紅線。對此,大陸對他們發(fā)出最嚴重的警告,“臺獨”分子或外部干預勢力必須立即懸崖勒馬,如果再逾越雷池一步,大陸必將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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