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21日發(fā)生駭人砍殺事件,一名大二生竟持刀在車廂恣意砍殺,造成4死21傷。美國《世界日報》22日社論指出:這種犯罪模式和手法,與美國近年常見的戲院槍枝掃射、校園濫殺,造成大規(guī)模死傷無異。讓人驚嘆臺灣近年很多事常落后國際潮流,所謂被邊緣化,沒想到這種變態(tài)型犯罪卻“跟上時代”,讓臺灣治安良好的聲譽瞬間破功,也讓珍惜這塊土地、關心它發(fā)展的人痛心。
夸張的是,針對不特定善良無辜民眾亂砍濫殺的行為,不但未受到公眾譴責唾棄,“臉書”上竟有網友為兇嫌鄭捷成立“鄭捷粉絲團”,還有1100多名網友按“贊”。這真是臺灣社會恥辱的一頁!難怪有網友嘩然,感嘆“社會病了嗎?是非不分了!”幸好近5000名網友留言大罵版主,要求“出來面對”,總算看到社會的正義、明辨是非聲音和正常的人性表露。
臺北市和新北市(過去的臺北縣)是亞洲治安很好的城市之一。基本少有槍擊、殺人和搶劫、強暴等罪案,人們即使深夜在街上行走,也不必像在北美多數(shù)城市的大白天一樣,需隨時警惕前后左右的陌生人。這也是臺灣首善之區(qū),少有人亂丟垃圾、吐痰,問路常遇熱心市民指點,搭乘捷運乘電扶梯大家自動靠右側站立,把左側留給趕時間需“超車”的人通過;捷運車廂內不吃東西、不大聲放音樂或電話交談,更成基本的守則…這些現(xiàn)象,成為大陸客參訪臺灣后稱贊的經驗。臺灣也自詡是”公民社會“,享有精致、高質量的生活文化。
即使臺灣社會“統(tǒng)獨”對立仍嚴重,族群分野還深刻,尤其逢選舉時在政客挑動下,社會分裂得更厲害。但大體上平時社會和諧,人們不必憂慮有極端分子出現(xiàn)等危險。這正是臺灣人引以為傲、想保有的“小確幸”(微小而確實的幸福)生活。
但社會變遷和數(shù)字科技,正在改變很多事。網絡游戲或電子娛樂設備常見的殺人如麻,殺傷力強大的虛擬槍枝掃射、炸彈爆破,或利劍刺身、砍頭大劈、血濺五步等,潛移默化很多孩子對殺人的看法、對生命價值的觀念。這起濫殺案兇手鄭捷的父母告訴警方,兒子是"宅男",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唯一喜好是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斗游戲。證實兇手和美國多起持槍濫殺的罪犯行為雷同、喜好一致,自然殺人模式也大同小異。
罪案兇手是大二學生,本該有辨明是非、甄別虛擬情境和現(xiàn)實的能力,但他似乎著迷于大規(guī)模濫殺的“快感”和幻想中,寫濫殺情節(jié)故事,還親身履行,令人不寒而栗。這表示臺灣有些家庭和學校教育出了問題,“病癥”始發(fā)作。而臺灣新世代孩子競爭力何在、出路何在?“太陽花學運“表達了一種集體焦慮急躁和”豁出去拚了“的心態(tài);濫殺案則折射出另一種自閉自毀的荒謬處境,兩者都很無助。
唯一慶幸的,是臺灣槍枝管制嚴格,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沒有槍,無法造成類似美國大規(guī)模死傷的大案。但用30公分長尖刀在封閉行駛中的車廂中亂殺亂砍,其野蠻兇暴慘烈程度,群眾的驚恐效應,卻和美國校園或大陸火車站的恐襲無異。電玩、暴力電影要負部分責任。
變態(tài)濫殺兇手還有“粉絲團”,說明有人認同濫殺無辜。這不是社會多元意見的表達,而是墮落和虛無化的反社會表征,表示很多人價值觀迷失,對別人生命鄙視失尊重,除非自己親友遇上了才在乎。這種自私和變態(tài)觀念,是社會的悲哀。
從兇手“從小就想做一件大事”“就是捷運上隨機殺人”,連砍25人后毫無悔意等表現(xiàn),如在美國,辯護律師可能以精神失常、心智能力喪失,要求法官不量刑,移送精神病醫(yī)院隔離治療。臺灣是否沿襲類似模式進入司法途徑,或將成檢驗東西方法律觀念、人權和刑罰標準的指標。
整個不幸事件是臺灣公民社會的新挫折。雖然個案不宜無限放大,一顆老鼠屎,也不能壞了臺灣整鍋粥,但社會陰暗角落類似病態(tài)者一定有,模仿和跟隨者都須提防。家庭、學校、政府今后都須像反恐防賊一樣,有蛛絲馬跡就須報告當局慎重處理,消除這類社會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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