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今天的社論說,陳幸妤在紐約街頭對臺灣媒體記者發(fā)飆,大家應該不會太驚訝,類似情況過去曾多次出現(xiàn)在臺北街頭,背景不同,她飆出的語言卻大同小異:“為什么總是盯著我不放?”似在釋放所受的委屈,但其言外意欲為何?
社論說,在陳幸妤飆罵媒體“你們要把我逼瘋嗎”、“上帝將來會審判你們”的同時,又利用了媒體,如在陳水扁坦承“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后,綠營一片嘩然,民進黨內(nèi)陷入挺扁反扁拉扯狀態(tài)之際,她透過媒體放話:“民進黨誰沒有拿過我父親的錢?”并點名蘇貞昌、謝長廷等人。
陳幸妤做此爆料,顯然還有保留,民進黨內(nèi)擬和陳水扁家切割的人立即停止動作,最明顯的是,扁家弊案連環(huán)爆之初,有人公開批陳水扁,聽聞陳幸妤之言后,態(tài)度立即180度大轉(zhuǎn)彎,至今仍是挺扁大將。媒體效應之大可見一斑。
陳幸妤也幾度向特定媒體投書,指她相信父親沒有貪污,又說她以父親為榮,還爆料指謝長廷去年“總統(tǒng)”選舉期間“小中風”,根本不適合繼續(xù)競選。陳幸妤后來雖向謝長廷道歉,但稍有政治警覺者立即嗅出她“項莊舞劍”之意,便是警告綠營休想和扁家切割,而她選擇謝長廷“祭旗”,是因謝長廷挺扁最不積極。
此外,陳幸妤一方面對媒體表示深惡痛絕,另一方面又儼然以扁家發(fā)言人自居,透過媒體告訴群眾,扁家人是多么委屈。她和陳水扁一樣深諳媒體生態(tài),媒體需要新聞,她就不斷喂養(yǎng),包括媒體被她罵,也是新聞。
但是媒體最需要的新聞,陳幸妤始終避而不談,譬如有助厘清案情的重要人物黃芳彥,已確知人在美國,黃又是她的干爹,她卻說不知他在哪里。至于她這次赴美除了考試之外,是否還會處理扁家在海外存款之事?她更只字不提。
陳致中和黃睿靚已經(jīng)“認罪”,向特偵組供出吳淑珍部分現(xiàn)金和珠寶下落,姑不論這是否為訴訟策略,唯罪已認,做為姐姐的陳幸妤為何沒有任何附和?所謂“以父親為榮”,究竟所指為何?
陳幸妤的作為也和扁案涉嫌人不同調(diào)。包括她舅舅吳景茂、舅媽陳俊英、和扁家關系匪淺的余政憲、蔡家兄弟都已認罪,并供出具體違法行為。這些人對自己所犯錯誤表示后悔,吳景茂說:“如果還有機會,絕不會再幫助妹妹。”支援陳水扁的律師李勝雄,覺得官司打下去,會讓他很尷尬,解除和吳淑珍委任關系。在在說明,不待司法審訊,是非曲直自明,難道只有陳幸妤不清楚,覺得父母受到迫害?
社論說,陳幸妤“特立獨行”,若解讀為對父母的孝順,便顯現(xiàn)她所作所為不惜顛倒是非、違反正義,來達到保護父母目的。陳幸妤甚至也不在乎民進黨成為祭品,不在乎臺灣人曾擁有的許多美好價值。她仿如西班牙小說家塞萬提斯筆下的唐?吉訶德,騎著瘦馬、手持長矛、見到風車就搏刺。有人建議她去看心理醫(yī)師,似乎有幾分道理。
不容諱言,在陳水扁家成員中,陳幸妤是相對干凈的,她對家庭和工作都很負責,人們應不吝給予肯定。但扁珍弊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真相終會大白,陳幸妤發(fā)飆、爆料等作為必將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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