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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正在起草《城管隊員履職手冊》,將明確城管隊員每天工作任務,給全市每條路指定一名由城管隊員擔任的“路長”。全市每年將評選出20名優(yōu)秀城管隊員,考核后交流提拔重用,同時評選出10名“最差城管隊員”,情節(jié)嚴重者將被辭退。(6月24日《北京晨報》)
評選“最差城管隊員”,其實,就是“末位淘汰制”的借尸還魂,是非常不合情理的,也是明顯不合法的。排在末位的不一定是不合格的,就像奧運會比賽成績排在最后一名,雖然名次最靠后,但是,相對沒有進入奧運會的選手來說卻是非常優(yōu)秀的。同理,排名最后的10名城管隊員,要是他們全面完成了任務,因為名次在最后就被評為最差,甚至被辭退,那就是違犯了《勞動合同法》。話說回來了,假如有100名不合格的城管隊員,只是評出10名最差的來,顯然有違公平原則。最差的城管隊員不是評出來的,是做出來的,毆打小販的城管隊員,當即就應該開除,還用得著等到年終進行評選嗎?由是觀之,這種評選簡直就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還是不要瞎胡鬧了,省省力氣干點正事吧!
評選“最差城管隊員”,其實,就是城管領導在那里瞎胡鬧。要是讓群眾評選的話,那些如狼似虎對待小販的城管隊員肯定會被評為最差;而由城管領導來評選的話,那些寬容對待小販的城管隊員肯定會被評為最差。這種評選方法注定會逼迫城管隊員不可能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只能是看領導的眼色行事,最起碼得絕對聽從領導的話,否則,絕對不會有好果子吃。如此一來,只能是加劇城管隊員與小商小販之間的矛盾,只能助長暴力執(zhí)法的歪風邪氣,使得雙方本來就非常緊張的矛盾逐步升級,進而影響社會的和諧,造成社會的不穩(wěn)定。由此可見,這種評選本來應該腹死胎中,免得出籠以后,謬種流傳,危害無窮!
武漢市城管歷來以瞎折騰著稱,折騰來,折騰去,花樣搞了不少,根本就沒有什么成效。我奉勸你們,別再搞花架子了,還是做點實在的事情吧。你們真要評選“最差城管”的話,那不妨就評選“最差城管領導”,并且由小商小販直接投票評選,不合格的立馬“下課”。我問問你們,到底敢不敢呢?(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