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wǎng)友向媒體反映,稱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時間不合規(guī)定。一是為了“關賬”,從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6日,停止對外營業(yè);二是該中心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30分至5點30分上班,星期五上午9點至12點上班,下午為業(yè)務學習不對外辦公”(12月20日《瀟湘晨報》)。
“關賬”期間為19天,再加上隨后兩天的雙休日,也就是說,小小的湖南省直單位公積金中心一下子要跟服務對象“絕緣”21天了!
暫且不說停止辦公21天的“關賬奇聞”。據(jù)媒體披露,湖南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在平時工作日,之所以疑似“上班時間過短”,是因為要跟銀行上班時間對接,這樣公積金管理中心到銀行辦業(yè)務就銜接有序了。這種解釋貌似在理,但仔細一想,疑點又浮出水面:一是銀行并無周五下午關門學習的習慣,公積金中心憑啥占用正常的服務時間?二是銀行也有“年底關賬”的要求,何以從未聽說將客戶“晾”上三周再開門納客?
記者采訪過程中,有關部門還給了一個似是而非的解釋,稱公積金管理中心屬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不說還好,一說更犯迷糊。難道不是公務員的身份,就允許放松服務要求、提高休息自主?哪怕停止再多的辦公天數(shù),也能視作“必須”的“關賬條件”?
不過,還是應該“感謝”一下湖南的那個公積金管理中心。有了其“停止辦公21天”的牛氣做法,才會吸引公眾和輿論的更多關注,也方能積聚起更強的“圍觀力量”。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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