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湖南株洲發(fā)生一起農(nóng)民為抗強拆自焚事件。時任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曾侃融,因“在此事件中未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態(tài)擴大”于9月份引咎辭職。媒體報道,3個月后,曾侃融仍然在任。曾侃融回應稱:是因為“還在走程序”。(12月7日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
“辭而不去”、“去而復回”,是經(jīng)常見到的“罷官游戲”。比如內(nèi)蒙古那位開豪車的“女檢察長”,引咎辭職有日,卻是離崗不舍權,坐在家里打電話也要遙控她的地盤;還有那兩位因為“華南虎案”而摘去官帽的副廳級官員,免了行政官職卻仍有黨組成員身份在,級別、待遇乃至職權,一樣都不變。
堂而皇之的說法,隨便一個人都能說出一大堆,比如“治病救人”,“不能一棒子打死”,而最高級的說法則要屬“培養(yǎng)一個干部不容易”了。震驚全國的阜陽中院窩案,牽出買官者八九百人,其中副處級以上200多人,但最終的處理結果是這些買來的官帽一律有效,當?shù)赜嘘P部門解釋說,“培養(yǎng)一個干部不容易”。這種邏輯很荒謬,如果花錢就能當官,還用培養(yǎng)?
說中國有官本位的傳統(tǒng),不如說官位上附著的利益的實在,使官本位文化得以自然維系。至于說官位上究竟附著了多少利益、多大的利益,不說也罷。那么,辭官不易,戀官難舍,臺面上不得不作“正面”解釋,但實際上,有些情況主要是怎么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guī)定》中有“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干部引咎辭職申請三個月內(nèi)予以答復”的規(guī)定,但曾副主任的“程序”已經(jīng)超過時間的底限,“走程序”都不符合程序,需要有個明確解釋。
我估計,和所有那些“游戲”的情況一樣,曾副主任不愿意下去,或想繼續(xù)“為人民服務”,或是官位難舍。把官位打造得鐵實些,大家也就都鐵實。自我監(jiān)督的氣息越濃,對共同利益的維護也就越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