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的形象,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放任權力“我的地盤我做主”,既會讓公權變臉,也將嚴重影響到居住、生活的城市形象。
對于公權熱衷“刷漆”或給城市“著裝”的形象工程,讓人在輪回嘲笑與憤慨中,略感疲憊。但肆意的權力,總能夠以新手法刺痛公眾麻木的神經。
在西安市提升城市形象工程中,該市新城區(qū)多條街道旁今年7月份搭起了腳手架、防護網,至今卻未施工。11月12日,新民街多家商鋪店主收到來自西一路街道辦的工程預算書:每家商鋪要交納1萬多到6萬多不等的改造裝修費用,交了錢優(yōu)先裝修、撤架,否則,西一路提升城市形象辦公室將聯(lián)合工商、稅務進行必要的執(zhí)法。
這一起曠日持久的改造裝修事件,至少描摹出了三重權力形象的臉譜。舉凡“形象工程”,背后推手多是傲慢而自信的公權,而權力強硬出手,追求的無非是工程效率。但西安新城區(qū)的做法,仿佛已經打破了這種權力自我建構的規(guī)律,一項波及眾多商戶與居民的改造裝修工程,竟然在搭起腳手架后幾個月不動工,讓來往行人在街道兩旁林立的腳手架中跳“鋼管舞”,不僅勞了民傷了財,還徹頭徹尾地擾了民。罔顧民生,是為權力的第一張臉譜。
依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8條規(guī)定,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市的人民政府派出機關。眾所周知,政府下屬行政職能部門可以依據法規(guī)收取稅費,但是政府不能直接將手伸到民眾或者市場經濟體的口袋里。沒有任何法律向作為行政區(qū)劃的街道辦事處賦權,可以直接向沿街商鋪收費。而作為一個臨時機構,“提升城市形象辦公室”更不具有收費權,F(xiàn)實卻是,正是這些不具備收費權的行政權力,在強行收費。
至于不交錢,提升城市形象辦公室將聯(lián)合工商、稅務進行必要的執(zhí)法,讓人不寒而栗。沿街商鋪在依據相關法規(guī)足額繳納稅費后,工商、稅務還將進行怎樣必要的執(zhí)法?“改造裝修費”顯然既不屬于工商的收費范疇,也不屬于稅務的收稅范圍,如何進行必要的執(zhí)法?僭越的權力向商鋪強索錢財,是其第二張臉譜。
對于提升城市形象工程,西安市財政已經補助了巨款。既然如此,又何以再次向商鋪收取改造裝修費用?有收益的商鋪要收費,破產的單位免費裝修,顯示了權力收費的強烈欲望。同時,財政撥款后再次收費,這筆錢將流向何處很值得懷疑。權力在收費上不嚴謹、不檢點,是為第三張臉譜。
行政權力的形象,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放任權力“我的地盤我做主”,既會讓公權變臉,也將嚴重影響到居住、生活的城市形象。所以,對西安新城區(qū)來講,更需要而且是需要首先提升的,是行政權力的形象。(王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