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市出臺救市新政,新房、二手房全免契稅,且購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均給予特定補貼,驚雷一般公開打響了龍年救市的第一槍。新政中明確指出,在蕪湖市區(qū)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辦理產權登記時,財政部門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助。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財政部門再給予5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財政部門再給予15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2月9日網(wǎng)易財經報道)
中央一再強調“堅持房地產調控毫不動搖”,當下樓市已經迎來拐點。事實上,去年年底,佛山等地就有過放松限購令的嘗試,最后又在政策實施前夜因“綜合評估政策影響”而作廢。相比之下,蕪湖眼下推出的救市新政,不僅與中央樓市調控唱反調,在力度上更是前所未見:政府財政直接拿出真金白銀鼓勵市民買房,相當于為疲弱的樓市直接注入炒作資金,為掙扎的開發(fā)商直接發(fā)放促銷補貼。
按《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只能由財政部規(guī)定。作為一個地級市,蕪湖政府居然推出“新房、二手房全免契稅”的新政,顯然是一種公開的越權行為。沒錯,蕪湖只是說政府財政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助,沒有直接說免征。但誰都看得出來,100%補助在本質上就是免征,這顯然違反了《契稅暫行條例》。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政府補助存在著極大的隨意性,既沒有經過人大的授權,也沒有列入政府預算,是一種完全由地方政府臨時起意的拍腦袋行為。試問,這是慷誰之慨呢?地方財政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沒有經過正規(guī)的程序,官員無權隨意濫用。
再者,為了托市救市而臨時從公共財政拿出大筆錢,名義上補貼的是購房者,實際補貼的卻是開發(fā)商,這顯然是很不公平的。憑什么現(xiàn)在購房就能既免契稅又拿補貼,憑什么納稅人要為開發(fā)商支付賣房促銷費?
中央一再強調,落實樓市調控不力的地方政府要被嚴格問責。這一輪的樓市調控,又到了決定是否功虧一簣的重要時點。樓市調控能否取得成功,不僅關系房地產市場發(fā)展本身,更關系到住房這一重大民生問題和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