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龍
作為合肥市首家公益性臨工集散地,凌大塘臨工集散中心由合肥市包河區(qū)政府投資興建、包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同時委托一家民營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安徽巧渡陽光民生教育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臨工提供臨時性停歇場所,引導農民工、包工方“雙入內”,改變之前的若干亂象。(8月10日《工人日報》)
農民工馬路求職市場,在很多城市是一道“風景線”。雖說這樣的勞務市場能給勞動用工雙方提供便利的交涉條件,但這樣的馬路市場也有諸多弊端,比如農民工風餐露宿,尤其是在高溫條件下極易發(fā)生中暑;因為人員集中,也會給城市道路交通帶來一定影響,而引發(fā)的街道臟亂差也不容小覷。
作為城市的建設者,這些尋找短期的、臨時性工作的農民工,其權益也不能被忽視,給他們創(chuàng)造良好的求職環(huán)境,也是城市管理者應擔當的責任。合肥市這家公益性臨工集散中心“三個精細”無疑具有借鑒意義:一是精細化勸導,集散中心成立了專職勸導隊伍,做好農民工“勸導入內”工作;二是精細化管理,集散中心從臨工中遴選了一批具有影響力的“臨工頭”,進行秩序維護,對前來招工的車輛也進行管理,制止隨意停放、在馬路上拉人等亂象;三是精細化服務,除配備基本設施外,還建立了求職和招工檔案,這就最大限度地實現了用工信息對接。
當然,關愛這些馬路求職的農民工,僅有室內的勞務市場還是不夠的,還應該在就好業(yè)上下功夫。自發(fā)的馬路市場,可以和雇主“一拍即合”,有的并不要求簽訂勞動合同,這就為用工糾紛埋下隱患。因此,相關的法律服務也需要跟上。比如,人力資源部門通過勞動用工法律知識普及,使廣大農民工配備上維權的法律武器。
合肥市這一公益性臨工集散中心還有一大特點,就是由當地政府投資興建,并由政府相關部門主管,且委托一家民營人力資源管理公司來管理。這樣的政府行為,無疑會讓用工雙方心里有底,這也彰顯了當地政府的責任擔當。通過臨工專項培訓的常態(tài)化,以及用工信息的明晰化,就能夠解決用工信息對接不上的難題,還可以提高農民工的就業(yè)技能。
因此,對農民工自發(fā)形成、沒有場所、也缺乏服務的城市露天勞務市場,政府應積極進行管理和服務,這既是維護城市整體環(huán)境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需要,更是紓解農民工求職難、維權難,幫助其改變生活狀況的需要。城市多付出一點,就能解決他們的大問題,更會讓他們身后的家殷實起來。公益性臨工集散中心需要因地制宜推而廣之。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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