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24時,北京等地解除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22日,京城終于迎來久違的藍天。然而,好景不長,據(jù)氣象專家預測,新一輪重污染天氣25日又將“卷土重來”。
“十面霾伏”近一周,有關“霾態(tài)”的各種圖片、段子和吐槽刷爆朋友圈。飽受霧霾之苦,發(fā)泄一下內(nèi)心的郁悶和焦慮,當然無可厚非。不過與此同時,筆者也注意到一個有意思的現(xiàn)象:不少人一邊表達著對霧霾的厭棄和恐懼,抱怨著對政府治霾不力的失望和不滿,一邊又對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工業(yè)企業(yè)停產(chǎn)限產(chǎn)等應急措施冷嘲熱諷,調侃這些措施給自己帶來多少不便。
政府應該是治霾的主導,這很對。面對越來越嚴重的“霾害”,政府不能等(等刮風,盼老天爺幫忙)、不能靠(靠周邊城市幫忙,認為只要周邊省市的霧霾問題治好了,自己就不用干了)、不能怨(怨天尤人,老是覺得霧霾是這里刮來的、那里吹來的),而應當承擔起義不容辭的責任,研究霧霾的生成機制、對人群健康的影響,在此基礎上出臺合理、有效的應對措施,多管齊下、狠抓落實,最終打贏這場抗霾攻堅戰(zhàn)。
然而,治霾同樣離不開公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首先,我們要明白:每一個人,既是霧霾的受害者,同時也是霧霾的制造者;享受現(xiàn)代工業(yè)成果的每個人,都是消耗環(huán)境資源的既得利益者,都有義務償還自己欠下的環(huán)境債。其次,我們還要明白:治霾沒有“速效藥”,中國“成長中的煩惱”既非一朝一夕形成,也不可能一天兩天消退,要有打持久戰(zhàn)的準備,要給治霾留出必要時間。再次,我們更要明白:治霾不能靠“嘴炮”,而要有實打實的措施,這就或多或少、不可避免會影響到公眾的某些利益,每個人都不能光想著享受治霾成果,卻不愿為此作出一丁點犧牲。
這樣說,決不是替政府開脫。政府的責任,當然要由政府承擔,不可推卸,更不能轉嫁。公眾在治霾過程中,除了盡到應盡的義務,同時還有監(jiān)督政府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但行使這些權利,不應該僅靠插科打諢、冷嘲熱諷,而應該是積極參與、理性表達、有效監(jiān)督。
如果說治霾是場戰(zhàn)役,那它應該是一場政府主導下全民參與的戰(zhàn)役。國外治霾的成功經(jīng)驗表明,在環(huán)境治理過程中,公眾是一支必不可少的生力軍;離開公眾的參與和鼎力支持,治霾終究難以取得完勝。
對于治霾的迫切性、政府的主導性,目前我們已經(jīng)有了清晰的認識,但對于公眾參與的重要性,無論政府還是公眾自身,顯然都還認識不足。筆者希望借這篇文章傳遞一個理念:治霾,誰都別當旁觀者。ɡ顕瘢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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