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由于天賦、機遇、能力等因素被拋到社會底層,淪為乞丐,也實屬無奈,但將乞討作為一種投機手段,將尚不諳世事的孩童當成賺錢工具,就實在有違人倫,也有違兒童權益保護法規(guī)。
據媒體報道,暑假以來,北京多條地鐵線路兒童乞討人員大增。北京地鐵官微通報,乞討賣藝人員大多來自甘肅岷縣,且多為年輕的90后母親,她們四肢健全,在暑期時間利用孩子組團行乞以博取乘客同情,望乘客不要給錢。
五六歲的孩子,穿著破舊,神情凄然,不斷向乘客磕頭作揖。這不是《爸爸去哪兒》,而是一場場騙局,這騙局的導演,竟是一群年輕的母親!
應當承認,一些人由于天賦、機遇、能力等因素被拋到社會底層,淪為乞丐,也實屬無奈。據悉,這些乞討人員來自甘肅岷縣,那里地形復雜,也屬名副其實的國家級貧困縣。也正是因為貧窮,他們才出來乞討。但如果,將乞討作為一種投機手段,甚至將尚不諳世事的孩童當成賺錢工具,就實在有違人倫,也有違兒童權益保護法規(guī)。
跟寫出“最悲傷作文”的苦依五木比起來,這些在地鐵上乞討的孩子身世沒有那么悲慘——他們至少有媽媽。但被媽媽帶進“乞討團”,每天都要楚楚可憐地出門行乞,他們的生活就注定不會美好。我很好奇,如果讓他們來寫一篇作文,他們會寫出什么?
對一個五六歲的孩童來說,暑假應該是歡樂的,痛快玩耍,哪怕是貧窮,也阻擋不了天真爛漫的陽光。而現在,他們卻被母親組團帶來北京,磕頭作揖,向人乞討,這顯然,不是一個孩子應有的生活。所以,如果讓他們寫一篇作文,作文的基調,或許難以充滿陽光與美好。
基于經驗,對乞討行為,拒絕肯定會多于施舍,雖然他們年齡尚小,但并不意味著他們對人情冷暖沒有感知,對人心的體悟,或許也會體現在他們的作文中。但對他們來說未免來得早了點。尤其是乞討中他們遭遇的冷漠,很可能長久停留于他們心中。這種拒絕對一個孩子的傷害,或許會激發(fā)他們對城市以及他人的排斥乃至仇視,他們或許又會因為受到傷害,而去怨憎父母。
如果,這些孩子將來寫作文也寫到淚和悲傷,那么,這種悲傷或許是另外一種讓我們不忍直視的悲傷。
我們不能為這些孩子代言,也難以想象他們心里具體想的是什么,但我們總要試著理解他們。而對于這樣的父母,我們除了譴責,是否更應該探討,法律應該給這樣的家長以什么樣的懲罰。(王言虎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