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鄭州市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在會議結束前,有多名在場記者稱被阻攔入場,并公布了會場門口由數(shù)名保安把守的照片,并質疑19名代表都同意水價上調的結果。對于記者的種種疑問,鄭州物價局一名副局長解釋稱,漲價是政府的工作職能(據(jù)8月9日《華商報》)。
“漲價是政府的工作職能”,咋一聽這話特別刺耳,本該是公開、公正、透明的聽證會,但在鄭州市水價調整過程中,卻被演繹成指定媒體參與、特勤把門、警察設防、一片叫漲的“關門會議”,在面對諸多場外記者質疑,物價局副局長又無法給出更加合理合法的理由與說辭,給出這句充滿“霸氣”的回應,相信既是為了擺脫記者的糾纏,也是隨口冒出的一句心里話。流于形式的聽證會,聽證會成“聽漲會”早已在各地屢見不鮮,普通群眾也早已習以為常,一些地方政府實質上也就把漲價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無論采取什么聽證方式,最終目的也就是為了漲價。
顯然,鄭州官員的這句話,不僅讓外地媒體和社會公眾覺得“刺耳”,就連當?shù)匾恍┟襟w也覺得措辭有誤,名為“河南電視臺新聞中心”微信公眾賬號就發(fā)文稱:“小編在這里提醒下這位局長,漲價是市場行為,調節(jié)價格才是政府職能。漲價不是老百姓不同意,而是老百姓要個公開合理的理由。而鄭州市物價局把聽證會開成閉門會、漲價會,老百姓接受不了。”當?shù)孛襟w提醒的這個邏輯道理,相信鄭州物價副局長心里也是一本清賬,但如果“開門辦聽證”,且讓所有媒體對聽證代表自由采訪,結果可能就會背離政府漲價的初衷,弄不好還會陷入輿論漩渦難以自拔,像這樣既按程序召開了聽證會,又干凈利落實現(xiàn)了漲價,無疑避免了很多麻煩和口舌之爭。至于聽證會本身是否公開透明,只不過屬于“瑕疵”問題,并不影響漲價的推進。畢竟所有聽證代表都“一致同意漲價”,政府漲價也是在順應“民意”。
如果說過去坊間把政府召開的“聽證會”看成是“聽漲會”,鄭州物價局副局長這句話,等于既是“佐證”也是很多地方政府交給各類聽證會的“底牌”,而事實上,自從聽證會被列入民生項目價格調整法定程序以來,無論公開透明還是像鄭州這樣的閉門聽證,最終給出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是漲價,漲價實質上就已經成了政府的“工作職責”,物價副局長只不過是在記者“逼迫”下的實話實說而已。
其實,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和城市供水成本的提高,為有效保護水資源和節(jié)約用水,根據(jù)市場法則,對城市居民用水價格做適當上調或采取階梯價格收費,老百姓也能夠普遍理解和接受。但一些地方政府卻把百姓群眾都看成“愛吃免費午餐”的一族,既不愿把價格調整的依據(jù)、理由合盤托給群眾,更不愿把供水成本的詳細賬目全部曬出來,而是借改革之名主導漲價,說到底還是沒有真正相信群眾,把本應歸屬市場調整的行為,武斷的納入自己的工作職責,甚至把完全屬于自己的漲價決定,通過不正常的聽證會貼上民意的標簽,進而合法化。
“漲價是政府的工作職能”,物價副局長這句話,聽是“刺耳”但何嘗又不是內心的直白?何嘗又不是一些地方政府召開各類聽證會的初衷?因此,公眾不應糾結于副局長這句話的對與錯,更應深思某些地方政府在執(zhí)政理念中,所存在的逐利和假借民意、以及名為改革實為與民爭利等諸多問題,只要徹底消除政府部門的逐利心理,真正做到“政府歸政府、市場歸市場”,擺正服務型政府的位置,讓漲價“脫離”政府的工作職責,聽證會才不會為“聽漲會”而代言。(朱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