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市五華縣政協(xié)副主席兼財政局局長朱漢軍邀7名官員在縣城金朋大酒店聚賭,被警方查獲。梅州市委書記朱澤君批示可先免職后查處,并在媒體曝光。(6月22日《廣州日報》)
在官場,賭博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更不是一件稀有的事。很多地方,都存在著比較嚴(yán)重的賭博之風(fēng)。
官場賭博,不同于一般的賭博行為。除了好賭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權(quán)力尋租,其中,不乏用賭博行賄、用賭博拉關(guān)系、用賭博買官賣官、用賭博爭取單位和個人利益者。
就拿五華縣的這次聚眾賭博事件看,表面上,可能是一起普通的賭博行為,實質(zhì)上,應(yīng)該是一種權(quán)力尋租和變相受賄。
如果僅僅只看到朱漢軍政協(xié)副主席的頭銜,我們還能認(rèn)定此次賭博只是一起好賭者之間的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再看看朱漢軍財政局長的頭銜,可能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因為,參與賭博的其他官員,或多或少都可能與朱漢軍存在某種利益關(guān)系。婦聯(lián)的,科技局的,縣水利局的,基層鎮(zhèn)政府的,他們能夠陪朱漢軍賭博,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為了單位的利益,為了單位能夠多分配到一些資金。因此,很難排除,他們的賭資不是公款。
而陪朱漢軍賭博的兩名財政局官員,其仕途的變遷,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在這種“賭”和“玩”的交易中完成的。期間,朱漢軍“贏”了多少他們的錢,可能只有他們自己心里清楚。
毫無疑問,對朱漢軍來說,愿意陪他“賭”和“玩”的,決不是這幾個人,也決不是這么“偶然”一次。那么,到底有多少人陪他“賭”過、“玩”過,有多少人通過這樣的方式給了朱漢軍利益輸送呢?要知道,除了他本人之外,其老婆也“積極”參與,等于家里開了兩臺只“贏”錢、不“輸”錢的麻將機。
所以,對朱漢軍聚眾賭博事件,決不能單以賭博論之,也決不能僅僅免職就算處分,而應(yīng)當(dāng)順藤摸瓜,看看他及其家人通過這樣的方式,“贏”了多少不該贏的利益。而這些利益,不僅可以以賭博罪處罰,還可以與受賄、瀆職、濫用公權(quán)等方面的問題掛鉤。而“陪”朱漢軍玩的官員們,是否存在用公款賭博的行為,也可以進一步調(diào)查和了解。如此,此案就不僅僅是一起賭博案,而極有可能是一起重大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
官員賭博,說白了,除了一般意義上的賭博犯罪之外,很大程度上都伴隨著經(jīng)濟犯罪、行賄受賄、貪污挪用等方面的問題。對官員賭博,只能比普通賭博更嚴(yán)厲地查處,而不能用官帽、官銜、行政處分、黨內(nèi)處分等代替。否則,就很難杜絕官場的賭博行為,賭博也會成為官場更加令人擔(dān)心的腐敗土壤。就象網(wǎng)友所說,使免職變成了一種帶薪休假。(譚浩。